学术诚信与剽窃

克拉里昂大学的学术诚信政策

克拉里昂大学的学生应在学业上保持高标准的诚实。作为大学社区的一员,学生有责任熟悉大学目录中的行为规范,宿舍手册学生权利,条例和程序在线手册,以及其他大学文件。在行为规范中涉及学术欺诈行为,包括抄袭或在作业、考试或其他学术作业上作弊,或未经导师事先批准,提交另一门课程已经完成的作业。

学生应避免任何形式的学术欺诈,包括但不限于:

1.抄袭:
不注明出处,不加引号地使用他人的话。
抄袭也可以定义为剽窃他人的观点或观点的表达
将它们表述为自己的,即使原始论文已被转述或修改。一个
封闭或扩展的释义也可能被认为是剽窃,即使来源是具名的。
2.勾结:
在导师事先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准备
提供学分的笔记、主题、报告或其他书面工作。
3.作弊:在考试或测验中作弊:
在考试或测验中提供或接受信息或使用准备好的材料。
4.伪造数据:
捏造数据,伪造信息,包括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
有选择地使用数据来支持特定的结论或避免进行实际研究。

学术团体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学生提出学术欺诈的投诉。根据行为的严重性以及是否属于学术欺诈模式的一部分,对学术欺诈行为的处罚可能从某项作业或考试的不及格到被学校开除。因为学术欺诈的指控而在作业或课程上扣分或不及格的教师必须通知学生。学生有权对导师的决定提出上诉(学生权利,条例和程序在线手册)或通过年级上诉程序(见“学生在课堂上的权利”一节)或直接向行为委员会(见“裁决上诉”一节),视乎争议的性质而定。超出特定课程的制裁,如暂停或开除学术项目或大学,只能在根据《纪律程序法典》提出投诉的结果,并在根据《纪律程序法典》进行正式听证后实施。

最后更新日期: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