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宾夕法尼亚克拉里昂大学
教师参议院
按照法律规定

第I条
长官

第一节。

参议院每年或当空缺存在时,通过秘密投票选举一名副主席,副主席以及参议院常设秩序规定规定的方式。他们的任期是一年,只要举行选举填补空缺时,他们的期限应为原始任期的未到期部分。这些官员应有资格重新选举。

第二节。

主席应是参议院的主持官员,并应是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主席应任命一名大学学院的议员在任期内任职,但议员不得在参议院投票,除非是成员。大学的既定政策是,在主席任职期间公平调整其学术日程,并提供所需的秘书协助和办公室设施。

第3节。

副主席应依职权担任委员会和规则问题参议院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应在主席缺席时承担主席的职责,负责监督参议院选举,并履行与该职位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4节。

主席应与参议院政策委员会协商,向大学主席提出作为受薪职员任命的被提名人。职员在参议院政策委员会向大学议长致辞时搬迁。
参议院秘书应在主席的监督下并在书记员的协助下保存正式名册;负责编制、发布和分发参议院会议的通知、议程和会议记录;应保存适当的文件以保存参议院记录;并执行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参议院选举

第一节。

副主席在职员的协助下,应负责准备,在2月份,符合第二学期的初期投票的官方成员官方名单。官方清单应由主席办公室的代表进行认证,并由部门按字母顺序排列。
提名提名选票日期前的一周不迟于一周,副主席应在宪法第1条中定义的官方投票清单副本中所定义的每个教师。附属于此应是一个声明,表明要选择的被提名者人员的数量并指明,对于提名投票有效,选民必须从官方列表进入,该名称数量等于提名人数。

第二节。

提名应在4月的第一个星期二进行,条件是,此日期与春季假期没有冲突。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教师参议院应指定备用日期。

适合接收书面和秘密投票的投票箱应放在每个校园的一个中心位置。投票清单的副本应放置在附近,选民应在投票后,签署其名称对面。副主席有责任执行上述程序。

提名的数量应数的两倍办公室填写每个选举和那些接受提名最多的选票,前提是如果候选人的数量小于两倍数量的办公室,这样的提名名单的目的有效选举。

副主席应收集投票箱,选票应在委员会对委员会和规则委员会的指导下统计,委员会和规则委员会为此目的应充当游说委员会,但应由任何有资格参加统计的参议院成员进行统计。参议院副主席应对提名结果进行认证,并将提名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学院”(定义见《宾夕法尼亚克劳瑞恩大学学院参议院宪法》第1条第1款),但不说明每个人获得的票数。

提名人应直接通知,并可立即退回副主席的退货通知后,此后,在投票数量和不撤回的人员中,应当在被提名者名单上提出。如果是在列表底部的TIE投票的情况下,参议院和特殊帆布委员会的副主席应通过铸造批次来打破领带。

在正式提名选票编制完毕后收到的撤回,应产生一个空缺,如提名者当选,应按下文第4节规定予以填补。

第3节。

选举应在4月的第三个星期二举行。携带被提名者姓名的统一选票应按照副主席的指示编制。选票上的名称的位置应该由批次决定。选举应遵循上文第1和第2节中规定的相同程序。

选票上应印有指示,说明必须就提名人数与将填补的职位人数相等的人数进行投票,以使选票有效。投票箱的收集和计数应按照上文第二款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打破平局的规定。副主席应对结果进行认证,并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教员”(定义见《克拉里恩宾夕法尼亚大学教员参议院章程》第1条第1节),但不说明每个教员收到的选票。

第4节。

参议院成员的空缺在未届满期间应由在上次参议院选举中获得第二高票数的人填补。

第三条
委员会

第一节。

参议院应根据下列规定确定其委员会的结构、组成和权力:

  1. 任何大学员工,学术或非学术员工或大学任何全日制学生都可以委任委员会。
  2. 没有参议员的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应在参议院的落地上有非投票特权关于一个委员会关注的问题。
  3. 常务委员会的椅子必须选举参议院成员。
  4. 宪法规定的职责分配具有支配性。

第二节。

委员会和规则委员会应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参议院的副主席,担任本委员会主席。另外两名成员也应在参议院每年选出。

第3节。

参议院的其他常设委员会应由六名成员组成,不包括其主席。除课程委员会和学习方案(CCP)委员会成员外,议员应由参议院委任委员会和规则委员会的建议。成员应为三年服务,每年选择两名成员。

六名教师由议价单位根据议价单位选举规则选举产生。学生会可指定两名学生进入中央学生事务处,教务处助理副校长代表中央学生事务处。CCPS主席应由议价单位成员参议员担任,由教员参议院主席和议价单位(APSCUF)总统共同任命。

这些委员会包括学术标准委员会、CCPS、教员事务委员会、机构资源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Venango校园委员会和大学预算委员会。

第4节。

参议院的常设委员会应通过第8节规定的常设小组委员会起作用。每个小组委员会应由参议院委任委员会和规则委员会建议所委任的六名教师。成员应为三年服务,每年选择两名成员。小组委员会将从其成员中选出主席。常务委员会主席应担任其所有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并仅在领带的情况下投票。

第五节。

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总成员资格应增加
第8节规定的学生代表。

第6节。

在所有情况下,休假或公休假的人员可在休假期间由参议院在与委员会主席协商后任命接替。

第七节。

委员会主席应向教师参议院主席提交一份书记的年终报告,该报告应在春季学期在最后一次预定的教师参议院会议前两周转动。教师参议院的外出主席,负责将报告分发给总教师,并还包括一份报告审查今年参议院行动。

8节。

教师参议院的常设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应是下面列出的人:

  1. 学术标准委员会
    该委员会应就有关学术成就、评分系统、入学和留在大学以及大学特定学院和项目的奖学金标准、毕业、学术缓刑和复职的条款和条件等问题向学院参议院提供建议。对这些领域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关政策或改变相关政策。
    它有权处理由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校长办公室、教员或学生提交给它的入学、重新入学和复职的个别问题。
    委员会应有权根据教师参议院或根据录取大学录取一般标准以及对大学的特定学院或地区的录取标准的事项来调查。
    委员会有权就上述问题向教师提出建议参议院有关大学的田径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资格,等重要体育预算审查,五年的评论/计划,性别平等,体育奖学金,运动员的招募和保留,体育比赛的时间表,以及季后赛的参与。它将批准体育手册的修订,并作为体育奖学金的教员委员会。
  2. 委员会与规则委员会
    委员会与参议院主席协商,责任在自己的倡议下致力于使常设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提名,而受到教师参议院的批准。它应在确定委员会任务的个人偏好时使用其自由裁量权。它应审查并提出委员会结构和组织的建议。在与适当的学生官员协商后,才会提出参议院各委员会的学生代表的提名。
    所有关于修改宪法、细则和参议院常设规则的建议均应提交委员会进行分析和澄清,但其建议不得改变提交委员会的建议的基本意图。
    委员会成员须负责第二条所述的选举职责。
    参议院的副主席应是委员会的前职权主席。The Parliamentarian of the Senate shall be a member ex officio and shall not vote unless elected to the Committee by the Senate.
  3. 课程委员会和学习方案
    课程和学习计划委员会(CCPS)应作为一个联合谈判单位-教员参议院委员会,如第三条第三节所示。委员会应审查所有与课程和研究计划有关的提案,在整个大学课程的背景下评估它们,并就此向学院参议院提出建议。为了完成这项任务,委员会应准备标准表格和程序,以便在接受建议书时使用,并应举行向全体教员和学生公开的听证会。参议院可将其他课程事宜交由本委员会处理。
    大学的既定政策是公平地调整委员会主席的学术日程,并提供所需的秘书协助和办公室设施。
    除课程安排决定外,对大学通识教育计划的修订应由学院评议会根据收到的评估数据发起。学院评议会应指定一个特别委员会起草提交给CCPS的修改,后者将向全体学院评议会提交建议。
  4. 教职员事务委员会
    委员会应就与教员事务有关的事宜向参议院提供建议,并应就晋升、任期、薪水、休假和专业发展的一般政策和具体标准提出建议(除非经过集体谈判协议修改)。它的关注延伸到与教师的文化、社会和物质福利有关的所有问题,以及维持和提高其专业标准。
  5. 院校资源委员会
    该委员会将作为教务委员会的顾问机构,就所有影响大学物理和学术设施的发展和发展的事宜,包括未来的规划。它有责任与大学的适当规划、预算和一般行政官员就机构资源的使用和发展召开会议。它将根据大学的既定目标评估与空间、设施和人员分配有关的问题。
    委员会应建议所需政策的政策或变更,以提高技术有关资源的价值,以提高大学的学术职能。
    委员会监督图书馆作为大学资源,并考虑对图书馆对教师和学生的有用性的事项。它应负责通过图书馆审查和评估信息收购和传播信息的发展。
  6. 学生事务委员会
    委员会应关注涉及大学学生生活的政策。它应该对学生事务的一般规则和法规进行管辖权,但参议院的确认。它充当与学生参议院的联络。
    该委员会由学生会选出两名学生代表,并至少有一名学生事务办公室的教员。
    委员会认为与学生提供的音乐会,艺术表演等课外,文化和娱乐事项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为学生提供的。它应作为学生认可奖项的提名委员会。奖项申请人应由学生事务办公室收集。
  7. Venango校园委员会
    委员会应当作为教师参议院的咨询机构,就Venango校园内的所有领域,在Clarion校区的特定委员会涵盖的所有领域,除课程和学习课程委员会之外。
    委员会由文南戈校区学生委员会选出一名学生代表。
  8. 大学预算委员会
    该委员会应就有关大学预算的事宜向教务委员会提供建议。该委员会应审查大学支出的趋势,预算的分配和决策过程,以及学院参议院认为适当的大学预算过程的其他方面。它应根据大学的既定目标来评估预算政策问题。

第四条
会议

第一节。

参议院的定期会议应在学年期间十四次举行。会议应根据参议院主席建立的日历,除了在任何会议上出席的成员可能会在大多数会议上举行,更改任何后续会议和/或呼吁特别会议的日期。

第二节。

根据大学总统的要求,主席应召集参议院,以接收学院所关注的信息。在本次会议上,对于大学总统提出的任何事项,不得接受或采取任何行动。

第3节。

主席应当在大学教师十名成员签署的书面请愿书或通过决议学生参议院召开参议院,以考虑具体提案。

第4节。

期间学术年,之间一个临时政策委员会,组成的参议院的所有民选官员,也就是说,主席、副主席、秘书,和两个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规则,可能是由参议院主席召集,或者不可用的副主席,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特别会议。应以临时政策委员会的多数票为准。
如召开此种会议,下文第五条规定的确定法定人数的规则不作改变。然而,如果没有达到法定人数,大会可以讨论会议的原因,并作为一个特别委员会,提出一个建议,在下一次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上提交给学院参议院。

第五节。

出席教职员会议。如果一名参议员表现出缺勤或连续缺席三次会议的习惯,他/她将有机会在此事提交参议院采取行动之前辞职。如果参议员们有专门的在线教学负担,并且居住在距离克拉里恩大学50(50)英里以外的地方,可以根据要求,通过会议技术参加教员参议院会议。

第五条
罪犯

第一节。

除非在宪法和章程中另有规定,否则交易业务的法定人应由参议员的一半组成。

第六条
推荐

第一节。
参议院可以进行教师的录取。

第七条
议事规则

第一节。

参议院应建立其议事规则。

第八条
新主任入职

第一节。

每届年度选举之后,新成立的参议院的第一次会议不得迟于5月7日举行。会议应由即将离任的参议院主席召集和主持,以选举官员和建立一个关于委员会和规则的新委员会。

第二节。

第四条第四节所述的临时政策委员会也应充当
在学年之间期间,总统的顾问委员会。的
临时政策委员会将在常规政策委员会是
参议院于第一个教师参议院举行会议。

第十九条
教师总成

第一节。

学院的全体会议必须由大学总统召集,并由至少25名学院成员签署书面请愿书,说明召开会议的理由。

第十条
对章程的修正案

第一节。
在校董会批准的情况下,章程修正案可在参议院的任何会议上以出席者三分之二投票通过,但修正案须在之前的例会上以书面形式提出。

正式签署的版本

最后更新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