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诚信与剽窃

克拉里昂大学的学术诚信政策

克莱里昂大学的学生应在学业上保持高标准的诚实。作为大学社区的一员,学生有责任熟悉大学目录中的行为规范,宿舍手册学生权利,规定和程序在线手册,以及其他大学文件。行为规范涉及学术不诚实行为,包括抄袭或在作业、考试或其他学术工作中作弊,或未经教师事先批准,将已经完成的工作提交给另一门课程。

学生应避免各种形式的学术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抄袭:
不注明出处,不加引号地使用他人的话。
剽窃也可以被定义为剽窃他人的思想或思想表达的行为
即使原论文已被改写或修改,也要将其视为自己的。一个
封闭或扩展释义也可能被认为是抄袭,即使出处被指明。
2.勾结:
在导师事先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作准备
提供学分的笔记、主题、报告或其他书面工作。
3.作弊:在考试或测验中作弊:
在考试或测验中提供或接受信息或使用准备好的材料
4.数据造假:
制造数据,伪造信息,包括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
选择性地使用数据来支持特定的结论或避免进行实际研究。

学术界的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学生提出学术不诚实的投诉。对学术不诚实行为的处罚可以是在某项作业或考试中不及格,也可以是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属于学术不诚实模式的一部分而被大学开除。教师因学术不诚实的指控而在作业或课程上降低或不及格,必须通知学生。学生有权就教员的决定提出上诉(学生权利,规定和程序在线手册)根据争议的性质,可以通过成绩上诉程序(见“学生在课堂上的权利”一节)或直接向行为委员会(见“裁决上诉”一节)。超出特定课程范围的制裁,如暂停或开除学术课程或大学,只能在根据纪律程序守则提出投诉并根据该守则举行正式听证会后实施。

最后更新3/4/20